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 | 道路车辆 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
英文名称: | Road vehicles—Recyclability and recoverability—Calculation method |
中标分类: | 车辆 >> 汽车 >> 汽车综合 |
ICS分类: | 道路车辆工程 >> 道路车辆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4-05-17 |
实施日期: | 2004-11-01 |
首发日期: | 2004-05-17 |
作废日期: | 1900-01-01 |
主管部门: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提出单位: |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吴卫、冯星野、焦志杨、郭森、刘翔海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4-11-01 |
页数: | 16开, 页数:10, 字数:15千字 |
书号: | 155066.1-21596 |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计算新生产的道路车辆的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的方法,并用占车辆质量的百分比(质量百分数)表示。这些车辆应可以被——再利用和/或再使用(可再利用率),或——回收利用和/或再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计算在新车投放市场时由车辆制造商完成。
前言
没有内容
目录
没有内容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3730.2-1996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idtISO1176:1990)
所属分类: 车辆 汽车 汽车综合 道路车辆工程 道路车辆综合